刑事訴訟法 第2條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刑事訴訟法 第 2 條1.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2.被告得請求前項公務員,為有利於己之必要處分。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