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1條 犯罪追溯處罰之依據及本法之適用範圍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刑事訴訟法 第 1 條1.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2.現役軍人之犯罪,除犯軍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仍應依本法規定追訴、處罰。3.因受時間或地域之限制,依特別法所為之訴訟程序,於其原因消滅後,尚未判決確定者,應依本法追訴、處罰。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