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511條 裁判(移送民庭)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第 511 條1.法院如僅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審判者,應以裁定將該案件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但附帶民事訴訟之上訴不合法者,不在此限。2.對於前項裁定,不得抗告。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