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55-34條 單獨宣告沒收之裁定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第 455-34 條1.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