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55-20條 審判期日及沒收財產事項文書之通知及送達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第 455-20 條1.法院應將審判期日通知參與人並送達關於沒收其財產事項之文書。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