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42條 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之程序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第 442 條1.檢察官發見有前條情形者,應具意見書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