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31條 再審聲請之撤回及效力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第 431 條1.再審之聲請,於再審判決前,得撤回之。2.撤回再審聲請之人,不得更以同一原因聲請再審。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