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條 上訴之範圍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未聲明為一部者,視為全部上訴。2.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