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條 諭知不受理判決(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自訴代理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應再行通知,並告知自訴人。2.自訴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庭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