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3條 諭知沒收之判決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除於有罪判決諭知沒收之情形外,諭知沒收之判決,應記載其裁判之主文、構成沒收之事實與理由。理由內應分別情形記載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對於被告有利證據不採納之理由及應適用之法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