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3條 聲明異議權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對於審判長或受命法官有關證據調查或訴訟指揮之處分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向法院聲明異議。2.法院應就前項異議裁定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