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條 期日前人證之訊問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法院預料證人不能於審判期日到場者,得於審判期日前訊問之。2.法院得於審判期日前,命為鑑定及通譯。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