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1條 宣告沒收之聲請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之物及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