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條 相對不起訴處分(於執行刑無實益)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