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4條 證據排除法則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