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條 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提示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及扣押,除依法得不用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情形外,應以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示第一百四十八條在場之人。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