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3條 准許夜間詢問之情形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四、有急迫之情形者。2.犯罪嫌疑人請求立即詢問者,應即時為之。3.稱夜間者,為日出前,日沒後。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