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條 被告陳述之記載 上層分類:刑事訴訟法 分類:刑事訴訟法判解 列印 Email 1.被告對於犯罪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並其所陳述有利之事實與指出證明之方法,應於筆錄內記載明確。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