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犯


結合犯


結合犯係指法律結合數個可單獨成立犯罪之行為,而構成一特別之犯罪類型。亦即,係指在立法設計上,結合兩個獨立之犯罪構成要件而成立一罪之犯罪類型。其型態是一個基礎的犯罪,加上相結合的犯罪所構成。例如:刑法第332條之強盜結合犯,強盜罪為基本犯罪,放火、強姦、擄人勒贖與殺人罪則為相結合之罪 (亦稱形式結合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