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判解 刑法 第115-1條 外患罪亦適用之地域或對象違反規定之處斷 上層分類:中華民國刑法 分類:刑法判解 第 115-1 條 外患罪亦適用之地域或對象違反規定之處斷 1.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