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判解 刑法 第297條 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 上層分類:中華民國刑法 分類:刑法判解 刑法 第297條 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 1.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