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判解 刑法 第260條 栽種與販運罌粟種子罪 上層分類:中華民國刑法 分類:刑法判解 刑法 第260條 栽種與販運罌粟種子罪 1.意圖供製造鴉片、嗎啡之用,而栽種罌粟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2.意圖供製造鴉片、嗎啡之用,而販賣或運輸罌粟種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