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判解 刑法 第229條 詐術性交罪 上層分類:中華民國刑法 分類:刑法判解 刑法 第229條 詐術性交罪 1.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