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判解 刑法 第192條 違背預防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傳染病菌罪 上層分類:中華民國刑法 分類:刑法判解 刑法 第192條 違背預防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傳染病菌罪 1.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2.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前一頁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