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條 優秀勞工之獎金及紅利 上層分類:勞動基準法 分類:勞動基準法判解 列印 Email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 優秀勞工之獎金及紅利1.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刑事判解 民事判解 行政判解 前一頁 下一個